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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七十四章真相,残酷又丑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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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个庞大族群对所生活的国家没有归属感,甚至心生敌意。

  这一定是有问题的。

  族群有问题的同时,这个国家也一定是有问题的。

  所以刘鸿训告诉乔运升,陛下要解决的是问题。

  而不是解决人。

  杀光了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,所以要杀的只是有问题的人。

  这话很绕,但乔运升听懂了。

  “人为利益动,陛下给了诸多优待但这些人却逆向而行的原因只有一个。”

  “有人给了他们更多的利益。”

  乔运升开口。

  “大人,如今这些人在京城嚣张跋扈引得怨声载道,如果不出手将其镇压律法威严何存,陛下恩典...”

  刘鸿训摆手,直视乔运升双眼近乎一字一顿的开口。

  “律法真正存在的意义,并非惩恶扬善。”

  “而是大快人心!”

  尤其最后一句,让乔运升惊的呆愣原地。

  这样的话和他的理念是相悖的,律法就是为了维护人间秩序惩恶扬善是他从小接受的教育。

  可如今大人却说....

  看着呆立当场的乔云笙,刘鸿训微微摇头。

  “是不是认为老夫此言荒唐至极,是不是更认为如此律法便成了掌权者愚弄人心的工具?”

  他起身,来到乔运升面前站定。

  “错了,因为律法的出现和真正的作用,从来都不是针对坏人的,更不是为犯法者制定的。”

  “律法,真正的作用是要让人知道犯罪的成本,从而不敢犯法。”

  “用律法惩治犯错之人,才能提升律法的公正和权威,也才能达到震慑的作用。”

  他说着伸手拍了拍乔运升的肩膀。

  “坏人要足够坏,用律法惩治的时候才能大快人心,当众行刑才能让人知道触犯律法的下场。”

  “陛下之前就说过,官者,人杰也,所以人和人之间是有区别的,这种区别不在出身不在才学,而在认知。”

  “身为一个执掌律法者,却不明白律法是什么,更不知道律法为何而来,又如何能够真正去执掌律法?”

  乔运升嘴唇颤抖的看着眼前的刑部尚书大人,他突然懂了。

  懂了明律里互殴一词的来历和用意。

  明律定,手足殴人不成笞二十,成伤或他物殴人不成笞三十,他物殴人成伤笞四十。

  相互殴伤需各按伤势定罪,若后下手方理由正当可减二等处罚,但致人死亡或殴打兄姊、伯叔等即便后下手且理直,亦不可减刑。

  哪怕有人去你家打你,不还手任打,对方罪责。

  若还手便为互殴。

  若先打你的是叔伯哥姐之类的,还手就是全责,哪怕你占理也要赔对方医药银、误工银、损失银....

  原本乔运升对互殴二字没有任何感触,以为这二字的出现只是为维持律法的公正。

  但直到今天,直到刘鸿训大人开口之后方才明了。

  错了。

  不是明律错了,而是自己的理解一直都是错的。

  以为那是在惩处犯错之人,更以为那是为了区分细化审案之时的定性之词。

  但直到此刻他才知道,明律之中的互殴二字根本就不是给犯错之人设定的。

  而是给没犯错之人设定的。

  挨打不还手,官差取证大人问案就要简单得多。

  无论原因是什么,动手打人就要赔偿治罪。

  可一旦还手问案的时间就会被无限延长,查案的难度也会上升无数倍。

  所以这互殴二字的真正用意,就是让你不敢还手。

  不敢还手就不会发生械斗更不会出现命案,治安指数和治理难度就会直线下降。

  夜不闭户的和谐社会出现了。

  所以律法存在的最大作用就是威慑,让你知道犯罪的成本有多高从而不敢犯罪。

  并非单一的用来惩处犯人量刑的工具,一切从源头开始掐灭才能树立律法的权威性。

  坏人要够坏,杀掉才能大快人心拍手称赞。

  人心就是这么愚蠢,若只犯小错便杀头抄家,还会有人在那为其鸣冤叫不平。

  所以有时候明知某人有罪而不拿,就是要让他再坏一点,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再大一点才能达到想要的效果。

  真相从来都是如此,残酷又丑陋。

  刘鸿训在乔运升的肩膀上再次拍了拍。

  “刑部也会出现变动,因为现在的刑部很多人也不适合待在如今的位置上,这对你来说是个机会。”

  说完摆手阻止了乔运升要躬身行礼的举动。

  “不必感谢老夫,老夫能被陛下放在刑部尚书的位置上,看中的便是老夫对律法的理解和对大明现状的了解。”

  “所以对你说这番话,乃是职责所在。”

  随即转身摆手。

  “去吧,去做你该做的事。”

  “如果老夫没猜错,陛下给你的旨意也该到了。”

  乔运升还是对刘鸿训大人恭敬行了一礼,随后转身大步离去。

  他听懂了刘大人话里的意思,尤其那句对大明现状的了解。

  大明现状为何?

  族亲。

  族亲二字非是少数民族独有,汉人的族亲也是个庞大的数字。

  一村一寨同祖,这就会出现一村一寨共同抵抗律法的现象。

  而造反作乱,更是由族亲带动而起。

  律法,要的是让人不敢犯错不敢作乱,想达到这样的效果光杀是不够的。

  因为太祖就曾这样做过,效果并不理想。

  他刚刚走出刘鸿训府邸,便有人前来告知陛下的旨意到达了顺天府衙门。

 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!

  这一刻的乔运升没有之前的怒气,脸色平静的下令。

  “将那被打死之人的妻子带至于衙门大堂,请明刊的人过来。”

  随即大袖一甩。

  “将那胆敢当街杀人之辈全部拿下!”

  大人的话已经很清晰了,做你该做的事,而这话其实还有后半句。

  不该你考虑的事不要庸人自扰,至于拿下当街杀人的回民会造成怎样的后果更不是你该考虑的。

  金声就在京城,他是来汇报麻沸散药效的。

  所以就在圣旨下达的当天,金声便是领旨前往宁夏上任。

  走之前他进了御书房,在御书房里待了一刻钟之后这家伙只带了几个人就走了。

  不是他托大,更不是崇祯不愿意给他配几个人。

  而是现在整个西北都是他的师叔、师伯、师兄师弟还有..师姐。

  他本就是武当山道门出身。

  大明时期的道门非但有女弟子,而且数量还不少。

  这样的家伙去了西北统领道门还有政务大权,不用想都能知道会发生什么。

  (写在这里的是闲聊,大明律里真的有互殴二字,更有详细的互殴定罪细节,所以后世的一些东西真的只是延续而已,很多东西其实古人早就用过且实践过了,就如成语我们一直在用一样,但却很少有人去找成语的出处和最初代表的意思,看到有大佬说我历史掺杂故事整的还挺有意思,但大佬们就没想过我的故事来源何处?有没有可能大佬们眼里的故事,其实也是历史的一部分呢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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